EN 50581:2012

EN 50581:2012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with respect to 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

前言:
RoHS要求製造商必須根據Module A of Decision 768/2008/EC評估程序來證明產品符合RoHS規定,而評估的資料必須透過EN 50581:2012的審核流程,以確認資料的可信度。
EN 50581: 2012文件架構跟一般ISO文件類似,它所提供的是一般性原則,使用者必須根據文件內容審視自己的生產流程,決定如何評估資料、收集資料,進而審核資料,以確認產品符合RoHS的有害物質規定。

內容:
EN 50581:2012共計有4個章節,其中第4個章節規定相關資料的審核原則,為本標準的核心,其相對流程如下圖所示:
其中

4.2 技術文件內容:
(1) 產品敘述
(2) 材料或零件清單
(3) 技術文件與相對應材料或零件的關連性
(4) 相對應材料或零件的測試方法或技術規範

4.3 物料、零件或副資材的相關訊息
由於RoHS要求均質材質有害物質,因此需要先評估材質含有有害物質的可能性,以降低所需的評估資料,舉例而言:
(1) RoHS 6項:可以根據IEC 62321-2: 2013 Annex B Table B.1中對相關有害物質的風險性進行控管。

(2) 可塑劑:對於不會使用可塑劑的材質可以免於資料評估,例如:PE、PP、ABS等。
(3) 材質特性:金屬、玻璃、陶瓷等無機材質不需要評估可塑劑等。
(4) 供應商評估:利用實地稽核供應商,確認供應商可以提供符合RoHS的材料。

4.3.3 收集資料 - 根據材質風險與供應商可信度評等,將評估資料分成三級:
(1)高可信度:廠商宣告書。
(2)中可信度:廠商宣告書與材質宣告書。
(3)低可信度:測試報告。

4.3.4 評估資料 - 審視收集資料的可信度:
(1) 廠商宣告書:發行單位是否具有良好的商譽,年度供應商稽核是否合格等。
(2) 材質宣告書:須注意到材質宣告書不等於SDS,材質宣告書必須透過類似IEC 62474等系統製作的資料。
(3) 測試報告:測試實驗室是否為認證實驗室,報告內容與產品是否一致,報告日期是否合理等。

4.3.5 定期審核資料
所有資料都必須訂出審核時間表,以確認資料的有效性,同時產品如果變更設計或供應商時,資料必須重新進行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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